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民办校园食材配送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市中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2022年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
苏州市中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承办
二○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书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民办校园 2022年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苏州中杰学校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委托,对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民办学校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为切实保障用餐师生的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民办校园为:
1. 苏州相城实验小学校
2. 苏州明珠学校
3. 苏州明珠幼儿园
4. 苏州沧浪新城实验幼儿园
二、招标项目大类:
1、鲜肉(鲜或冷鲜)类 2、冷冻类 3、水产类 4、大米食用油 5、食用调味品
6、蛋类 7、水果 8、牛奶 9、面包点心 10、南北货大类 11、早点 12、豆制品
三、对招标人资质、投标书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持有履约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是苏州市有关食品合法生产、加工流通、销售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并有相关的经营资质。在上述区域内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投标冰冻食制品类需在苏州市范围内设有冷库并有相关的冷库证。招标方将作实地考察。
3. 投标粮、油等定型包装食品要具备“SC”认证。
4. 投标人在三年内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或因食品质量受有关部门处罚。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投标书内需提供以下材料:(含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
(2).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食品资质、食品安全承诺书。
(3).企业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典型客户名单(加盖客户公章)
(4).报价单:以单价为统一食材报价。
以上投标书的涉及材料装订成册、投标书正副各一本封在包装内。投标书包装外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地点、联系方式,投标项目等信息,然后送交招标单位。
四、时间、地点安排:
1. 投标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2022年7月20日15时截止。
2. 投标书送交招标单位时须交履约保证金2000元。
3. 开标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签约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前。
联系方式:潘飞: 15295622552 杨瑞红:18626175611
2022年7月5日
第二章 招标书
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民办学校
2022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招标书
一、招标项目
1、鲜肉(鲜或冷鲜)类 2、冷冻类3、水产类 4、大米食用油 5、食用调味品
6、蛋类 7、水果 8、牛奶 9、面包点心 10、南北货大类 11、早点 12、豆制品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证有履约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苏州市有相关食品合法生产、加工、销售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并相关经营资质。在上述区域内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投标冰冻食制品类需在苏州市范围内设有冷库并有相关的冷库证。招标方将作实地考察。
3、投标人在三年内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或因食品质量受有关部门处罚。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参与投标人数量
本次集团各民办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招标,每类投标项目在三家或三家以上报名的实行公开招标,三家以下由集团民办校园招标小组确定供应商。
四、投标说明
1、投标人(指法人或法人代表,下同)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表示对招标人在招标说明书和合同样本中制定的所有条款完全理解、认同,并愿意遵守。
2、投标人在投标前向招标人出示下列证件原件验证并交其复印件:法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食品资质、食品安全承诺书、近三年的经营业绩。
3、投标人将投标书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样本分类每类填写一张并盖章。投标方应把标书装入信封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招标组,超过截止时间该投标书无效。
4、投标人若有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的在专页附上。
5、招标价格:肉类、冷冻食品类以南环桥批发市场公布的价格作基准;粮油和调味品以粮油市场和放心粮油店公布的价格作基准。价格基准日为投标截止日。
6、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中标金额取角位(0.1元),定价以一个学期为周期。
五、投标人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
1、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思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
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2、家禽冻品(鸡腿、鸡翅等)质量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22060200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2733-2005《鮮、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33-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必须符合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6、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GB18186-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CB18187-2000标准。
7、鲜蛋质量要求:鸡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
8、供应方须提供所有食材的符合食品监督标准的溯源凭证。
六、卫生要求:
1、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详见合同内容)
2、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及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2)严禁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严禁配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严禁配送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5)严禁配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6)严禁配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配送单位应承担对学校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七、中标价确定方法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低价中标。
2、如同一类食品出现相同价格,则由民办校园和承办方联合通过对其资质、服务等作为参考标准,投票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1、拟定食堂食品类招标说明书。
2、组织食堂食品类招投标工作。
3、对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有关证照是否齐全,了解投标人的诚信度、食品质量履约能力、经营状况等。
4、招标书发放后,招标人保留对招标书的补充、修改权。如需对招标书补充、修改则在投标前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在合同期内招标人委派总务处、后勤管理公司食堂有关人员对所送食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及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收手续。
6、招标方有权拒收以下食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其他感官性异常的食品;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的污染的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食品;
剩余保质期少于原物品保期的一半以上食品;
标签标识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影响的食品。
7、招标人对中标人未能遵守合同的行为经多次协商仍无效的,可取消其专营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8、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一家配送供货单位食材整体配送,也可确定数家配送供货单位食材分类配送。
九、中标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中标人的权利
1、中标人可取得2022年9月1 日至2023年1月15日我方食堂中标类食品的专营权(供应权)。在完全遵守本招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优先取得下学期的专营权。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发现被配送学校食堂无正当理由外购该类食品的行为可制止,向集团食堂食品招标小组反映及协商处理。
3、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有权要求学校食堂采购食品结算按合同规定时间内执行。
(二)中标人的责任
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如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责任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赔偿一切损失。
3、中标人不能将专营权转让或发包给其他供应商。
4、中标人依照学校食堂约定时间,将食品准时送到学校,进入校园要遵守学校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必须遵守防控各项规定,并按学校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合同期满,中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中标人对招标人提出食品质量问题需检查鉴定予以支持,双方有分歧可委托市区食品卫生监督所等执法权威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如鉴定不合格中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其他说明
1、投标人对食品专营权投标,须在报名时向招标人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每类交人民币贰仟元(¥2000.0元)现金,产生中标结果后,招标人把保证金原数退还给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则作为合同履约金。
2、若投标时间已到,某类食品不足3家参加投标,则按相关采购规定由集团指定供应商。
3、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的一切费用。
4、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则应提前二天通知招标人。
5、招标书将于2022年7月5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下午15:00。
6、对投标人的经营场所逐个实地考察、论证是否符合招标要求。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
7、开标时间:2022年7月29日下午3:00
8、签约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
9、投标、开标地点:相城区采莲路1268号,相城实验小学内苏州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后勤保障管理中心
10、咨询电话:65753510 联系人: 杨瑞红 18626175611 潘飞 15295622552
2022年7月5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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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i0ic